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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0-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鼓励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挑战杯”竞赛,积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 2023 年全省、全国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培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启动我校第十八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2023 年 6 月 1 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竞赛时间

院级选拔赛于 2022 年 11 月10日完成。

三、竞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专科生、本科生参加):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类(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类(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能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四、竞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 2023 年 6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每个项目限报 1 名指导教师。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专科生、本科生参加),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 15000 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 8000 字以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5.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五、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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