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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5

  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落实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和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工作,强化教学规范和秩序,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本学期的主要实验室工作明确如下。

  一、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

  1.及时上报并严格审核“两书一表”

  请各相关学院将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书、任务书、课程表(包括跨学院实验课)纸件1份,于3月11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所报材料同时报电子版。各学院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核学生实验分组情况、两书一表与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学时学分一致性情况,实验管理中心将严格复查。

  2.进一步规范实验课调、停课程序

  实验课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信息确定后,将在实验管理中心网页上公布,并作为实验教学督导检查的依据,不允许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动的,要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聊城大学申请变更实验课上课时间报告单”,由分管院长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书面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私自停课、调课或未及时填写调课单,一律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3.规范填写实验教学档案

  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认真、及时的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开放记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实验室工作档案;认真、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并随时向学生反馈。

  4.加强实验教学与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实验教学督导检查制度,强化实验教学督导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与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聊城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规范》(聊大校发[2015]40号),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制定学院领导巡视时间表,3月11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学院领导要按照巡视时间表对实验教学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校院两级实验教学督导专家组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督导与检查,按照聊大校发[2015]40号的要求,强化对实验教学规范化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实验管理中心将对全校实验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5.继续推进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改革,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继续推进以实验课独立设置为核心内容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实验课程和项目研究,提高综合型、设计型与创新型实验项目所占比例。

  6.加强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加强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学院要加强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经费管理,依据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发票;学生外出进行项目调研、参加竞赛等活动必须提前申请,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实验管理中心备案,否则不予报销,严格控制项目经费购买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鼓励学生参加各级科技竞赛活动,做好各个项目的完成材料、竞赛活动材料等成果收集工作。

  做好项目结题和立项工作。2014年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将于4月份结题,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亦于4月份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各相关学院要密切关注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保证各项目按期、高质量的结题。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将在4月份进行,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立项指导和论证工作。

  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2016年实验材料费申报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将本年度的实验教学材料申购计划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纸件1份,于3月7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所有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2.山东省实验实训条件专项(工科类综合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作

  组织机械与汽车工程、建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等学院成立相应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工作小组,对预购置软硬件设备的技术指标再一次详细论证,形成最终方案,待招标使用;设备安装调试后,抓紧做好资产报增工作,争取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实验室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各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综合治理检查,对本单位的安全制度、防火措施、实验室门窗、墙壁、地面、楼顶(含附属设施)、水电及消防、防盗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易燃易爆钢瓶的存放及管理工作,积极拿出预防方案,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实验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大检查。

  实验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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